南京大学2005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招生类别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大学招收MBA、JM、MPA、MPAcc专业学位具体事宜)。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南京大学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05年7月8-2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省学位办指定网站(http://xwb.jsjyt.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信息卡(不能打印的,须记下网上报名编号),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至31日)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递交报考材料、交纳报名费、现场拍照、确认信息。不经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报考者须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在每一张资格审查表相应位置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本单位人事部门须在照片上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栏盖章)。
    报考专业学位原则上要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南京大学现场报名,即不接受异地报名、不接受函审资料。但经研究生院同意在异地报名、考试的专业学位考生(如报考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可以在苏州报名,并在8月5日前将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原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寄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10093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
    2、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地点:由江苏省学位办统一安排。
    3、培养地点
原则上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招生在苏州市培养。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由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
    4、录取工作
原则上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在被我校录取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报名意向和教学条件决定培养地点。
5、有关课程设置、授课方式、培养费用等事宜由有关培养单位解释;有关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等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解释(025-83593251,83592729,83592951)。
7、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 研究生招生)。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1:
南京大学招收MPAcc专业学位具体事宜
学位名称、代码及招生数报考条件培养单位及电话考试科目业务课参考书
会计硕士(MPAcc)
 
530100
 
200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或相关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南京大学商学院MPAcc中心
83592700
83685442
83596538全国联考3门: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学校单考1门:政治理论《200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注:1、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间(2005年7月31日)。2、会计硕士英语实行全国联考,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命题依据《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3、全国联考时间:10月22、23日。4、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原则上在联考成绩发布以后,具体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5、30人在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培养,有意选择在苏州接受培养的考生,请务必在《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5)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