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0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二、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在长春市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05年7月28日—31日(与现场照相同时进行)。
在其他省市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05年7月1日—7月15日(均为函审,以邮戳为准)。
2. 资格审查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yjsy.nenu.edu.cn)点击研究生招生栏目中相应专业学位种类,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主管部门公章的2份资格审查表(均须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彩色照片1张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未获学士学位者,须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学一级(或相当的)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函审的考生,请将上述各种证件复印件连同2份资格审查表寄到我办,待到我校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时交验原件。
三、报名办法
1.凡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生,无论在长春或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必须在网上报名。即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办理),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以下报名程序:
①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②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③自行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28日—31日携带2份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军官证等)到当地省(市)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交纳考试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重要说明:
①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②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③报名时须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2.报名时间、地点:
①在吉林省报名的网报时间为7月13日—25日,网址为:http://zzlk.ccut.edu.cn
②在外省报名的网报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后,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1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向社会公布。
③报考我校考生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7月28日—31日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综合楼3楼325室)
*外地现场报名地点由当地省(市)学位办指定。考生持通过资格审查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3.报名考试费
专业课:人民币30元(在长春市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交我校研招办,不在长春市报名的考生须将此费用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联考科目:人民币290元(交报名点)。
4.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20100。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均无听力),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教育学,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均为笔试。其中外语、教育学、心理学和实行全国联考。专业课由我校单独命题,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2.考试时间、地点:
联考科目、专业课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日—23日地点: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06年春季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政治理论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如下: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叶敦平主编;②《毛泽东思想概论》王顺生主编。均为教育部社政司组编的“两课”示范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联考科目参考书目:
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仅供报考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生使用)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③《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五、录取
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的考生为原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一次性交纳委托培养费,收费标准见录取通知。在学期间不转工资、人事等关系,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为2—4年。培养方式为脱产、半脱产和寒暑假集中授课三种。
七、入学时间2006年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