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04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的基础教育师资和管理人才,国务院学位办决定2000年继续在全国部分师范大学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是招生单位之一,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一)报考条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三年(1997年7月份之前毕业)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其他条件外,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一级教师职称。

(二)招生对象:在职的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和有中学教师职称的教研员。教育管理方向招生范围为普通中学管理干部。

二、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校各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并报教育部师范司批准,2000年我校有以下7个专业(方向)招生。


教育管理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

学科教学(语文)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汉语与写作

学科教学(生物)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普通生物学

学科教学(化学)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无机化学

学科教学(地理)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地理

学科教学(历史)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近现代史

学科教学(英语)
基础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英语


三、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经所在学校推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连同学士学位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中学一级教师证明的复印件,直接到我校研究生处继续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离广州较远的可以市教委(局)为单位统一来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生200元(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收费标准),小一寸免冠相片4张。

四、考试方式及报名时间

参加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合(统一)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中的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联考统一命题,专业课为本校命题,闭卷考试。政治由本校面试。

五、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采用在职兼读制方式,利用寒暑假和学期中间来校集中学习,其余时间自学研究,学制三年半,前二年半主要学习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最后一年开展教育实习和撰写、答辩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

参加全国联合(统一)考试录取的在职兼读制研究生属成人学位教育,对按时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品学兼优者,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其本人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在职兼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收取学费5500元。

3、为帮助考生的应试能力,我校拟在今年7、8月份在本校开设考前辅导班,有需要者可届时报名办理辅导手续。

4、考生应尽量报考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如果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并达到录取分数线,若该专业已经招满,原则上要服从我校调剂。

5、我校备有《联考指南》及相关资料出售。

6、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每年招生的专业将采取轮流的方式进行。

7、对报考(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的考生有关考试说明:基础英语入学考试参照目前国家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的四级要求进行复习备考。听力安排在英语专业课考试时或复试时进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四级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我校书店4月20日之后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