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起应届本科毕业生有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昨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从今年起,凡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要去教育部门指定的28个扶贫县高中任教5年,就可免试、免费上国家统招的研究生。


据了解,这是教育部门首次实施“农村高中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鼓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县”)高中任教。

符合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从本科毕业到中学任教开始,服务期为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被确认接收的农村教育硕士生于2004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到扶贫县高中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2005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学籍,不转户口、档案。农村教育硕士生需在2006年9月1日前返回任教中学,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继续学习部分课程,并结合实践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第四、第五年在任教中学承担教学任务。

农村教育硕士生,自2004年7月到中学报到后,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2004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确认接收的农村教育硕士生名额,在200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计划中单列,按定向培养方式入学。

农村教育硕士生必须履行服务期规定的义务,从本科毕业到中学任教开始,服务期为2004年7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

教育厅师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暂定新疆大学30名、石河子大学1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享有农村教育硕士生报名权,毕业生被确定为农村教育硕士生后,可免试在新疆师范大学上研究生,免交所有学费,毕业后发放国家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