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对在职人员进行单独入学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贯彻按需招生的原则,努力从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中招收硕士生。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已连续20年组织单独入学考试(即不参加全国统考)招收优秀在职人员为硕士生。录取后作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委托代培费每生每年11000元(按2.5年收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并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合同。毕业后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寄给考生单位人事部门。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成绩突出;
2、凡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后(不含同等学力)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截至2006年9月)或四年以上(即2002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业务优秀,己发表过研究论文的业务骨干;
3、由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学习年限2.5年
三、报名日期、地点:
1、 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日期: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手续:
1、办理报名手续时,携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政治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2、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日期定于2005年10月初至10月底,考生必须记住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并于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和发表论文(复印件)到我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采集图像(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287),交纳报名、考试费共150元(考生自理);
3、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考试:
1、考试科目代码:111政治理论、211英语、314高等数学、专业基础课共四门以及在复试阶段加试的专业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科目及科目代码见招生目录)。凡报考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部分管理学专业不要求选考高等数学,考生可按招生目录中相应学科、专业选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2、考试日期:同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春节前10天左右);
3、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六、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笔试、面试(复试)、专业课加试合格方可录取。入学报到时间为2006年9月初 (以入学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