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招生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1988年开始对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的试点单位。2005年将继续进行这一工作,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二、单独考试招生的学科、专业
凡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都可进行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生。
三、招收类别
由我校单独进行考试,招收为推荐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推荐单位工作。
四、招收条件
l.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200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2.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由所在单位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高级工程师或总工程师以上相当职务)。
五、报考手续和考试办法
1.报考手续: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需要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持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办报名,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报名费、考试费。报名时将由我校发给有关表格,考生填好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与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网上和现场报名和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3.考试办法:单独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语等共计四门,全部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科目编码为:111政治,211英语或212俄语,312高等数学(二),其他考试科目编码均按专业目录上的编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