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5年理工学院港口专业单考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计划,为扩大中山大学工程技术专业的发展,更多地培养高学历、高层次的人才,解决我省水运工程领域高素质人才培养,给难于脱产的优秀在职人员提供接受正规研究生教育机会,中山大学理工学院“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2005年招收单独考试入学的在职培养工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授学位专业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代码:081505)
二、招生研究方向
01 航道、海岸整治与泥沙运动力学
02 海岸动力要素对结构物作用
03 污水排海工程及海洋防灾减灾工程
04 港口口岸物流工程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仅招收以中港四航局、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航道局、广州港、广东交通集团、广东省海洋渔业厅、四航院单位选派的达到报考条件的生源。
凡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上述生源,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不少于四年,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即可报名参加由我校组织命题的单独考试。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三年。
五、学历与学位
凡完成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工学硕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
六、办班地点、培养模式及培养宗旨
办班地点:广州市。
在职学习,周末周日上课。
七、收费标准
每人每年10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按三年计收。
八、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 政治、英语、数学(一)、水力学
复试科目: 港口工程学 或 航道工程学
所有试题均由我校组织命题。
九、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04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直接到中山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打印报考材料等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具体方式及具体时间请于2004年9月浏览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十、考试时间
2005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十一、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自带研究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