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06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外地考生必须保证被录取后能到南开大学上课。

  专升本考生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必须出具在学学校的证明(证明被录取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学历证书),录取前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7月10日至20日。

  考生登录天津市学位办网址,http://211.81.22.16,登录个人信息。

  2、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两份,贴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于7月28日—7月31日到南开大学办公楼(二楼中厅)交纳报名费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资格审查表可在下列网站下载,也可到南开大学法学院领取: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scb.zip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http://202.113.28.107/admissions/zaizhigongdu.htm

  3、现场报名:

  考生须在网上登录信息后,于7月28日—7月31日再到天津市学位办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照相并最终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天津市学位中心地址:河西区八里台卫津路241号(天津师范大学逸夫楼多功能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在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时需分别交纳相应的报名费。

  三、入学考试

  1. 考试科目(共3门):

  英 语:全国联考

  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课: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2小时)。

  2. 考试时间:

  专业综合考试:2006年10月21日 8:30-11:30

  英 语:   2006年10月21日 14:30-17:00

  政治理论:  2006年10月28日 8:30-10:30

  3. 参考资料:

  (1)专业综合:《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

  (2)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6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四、录取及学费

  1. 录取:2006年招生限额为150名。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2. 学费:每年1.2万元,共计3.6万元。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时交纳。

  五、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1.培养方式:培养方式为在职不脱产学习。

  2.学制:3年

  3. 学位授予:完成规定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南开大学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3500694

  E-mail: yongying@nankai.edu.cn

  网址: http://user.nankai.edu.cn/script/fz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