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0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我校2006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20名,全部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限招非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应届本科生及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二年以上,其他要求同硕士生招生说明第九条。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6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chinayz.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

  三、考试

  1.考试为全国联考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2.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试题;

  3.二门业务课即专业基础(刑法、民法)和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试题。

  同等学力复试中加试科目为:①经济法、②诉讼法

  四、录取

  根据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学制:两年半至三年,脱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