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在汕头举办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月26日,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汕头教学点举行开学典礼,汕头也成为复旦大学举办的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班第一个校外教学点所在地。

  近年来,汕头提出“依法治市”战略思想,得到社会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随着汕头经济的不断发展,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许多法律工作者纷纷走进课堂,系统学习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知识层次。

  百年名校复旦大学受国务院学位办的委托,承办培养政法系统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去年首次在广东招生,并在汕头设立教学点。此次专程莅汕的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季立刚博士表示,汕头是具有悠久历史的百年商埠,是我国经济特区和著名侨乡,在汕头设立教学点不仅可以培养更多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也有利于复旦大学在上海以外的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发挥影响。

  据了解,汕头教学点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和市长城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目前2005级、2006级在读学员共4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