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复试通知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入学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凡第一志愿英语达到30分,总分达到200分的考生,及已确认要调剂到我校并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请于2006年3月3日到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二楼233)报到,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调剂考生)《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参加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时间定于2006年3月3日,请务必准时报到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课考试(参照200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2.专业综合复试
二、复试时间:
1.政治理论课考试定于2006年3月4日上午8:30—11:30;
2.综合复试定于2006年3月4日下午14:00—17:00。
三、复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0535—6901029、6907945 联系人:毕朝辉 刘志国
传真:0535—6906017
特别说明:非山东省调剂考生请在3月4日前将报名数据库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校,报名数据库请向原报考单位索取。外省调剂考生包括:黄琴、毛健、林顺英、伍健红、谷站营、袁中山、关金征、向上、刘艳华、马丽敏、刘文辉。
电子信箱:yzb@ytu.edu.cn
注意:我校还有极少数调剂名额,请欲调剂的考生尽快与我们联系!

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