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5年关于法律硕士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调整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尊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考生的意愿,经研究决定,法律硕士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调整为政治不低于55,外语不低于50,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不低于86,法律硕士联考专业综合不低于86,总分不低于325。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