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答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5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 )
A、 假定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概念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 )
A、 国家的历史传统 B、国家的阶级结构 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1、 最早依法建立和维护代议制民主制度的法律是( )。
A、奴隶制法 B、封建制法 C、资本主义法 D、社会主义法
2、 一个国家全部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 )
A、立法体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系
3、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是( )
A、判决书 B、地方性法规 C、规章 D、国际惯例
4、 在法律解释中,扩充解释是指( )
A、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
B、 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愿意为窄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
C、 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上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
D、严格要求按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来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5、 立法体制主要是指( )
A、依法划分立法权限的体制 B、依法划分法律部门的体制
C、依法划分司法权限的体制 D、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体制
6、 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两大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大陆法系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B、英美法系在诉讼程序方面倾向于职权主义
C、西班牙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D、两大法系的差别在逐渐缩小,但差别还将长期存在
7、 王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其罚款50元,这种处罚属于( )
A、刑事制裁 B、行政制裁 C、违宪制裁 D、民事制裁
10、关于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
A、 政策对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法律对政策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两者相辅相成
B、 政策决定法律,法律对政策具有积极或消极的作用
C、 政策与法律在指导思想和制定机关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分离
D、政策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法律是政策实施的有效手段
11、关于法律起源一般规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由于强制性规范的调整发展为有强制性规范的调整 B、由个别调整逐渐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C、由原始社会的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判例法 D、由公法为主发展为公法和私法并重
1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有法律责任就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B、违反道德的行为必定为违法行为
C、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 D、法律原则具有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的特点
13、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是( )
A、 西方的理性论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 B、判决书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反复被适用
C、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D、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要求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
14、关于法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 B、法律比法治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
C、古希腊的柏拉图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D、实行法治表明公民的一切权利都由法律加以保障
15、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
A、 见义勇为 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C、有特殊贡献 D、现役军人
1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
A、 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全国人大党委会 D、全国人大主席团
17、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
A、 全国人大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 B、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D、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
A、国家政权机关组织 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C、群众组织 D、社会团体组织
19、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最高原则是( )。
A、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B、民主集中制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政治协商
20、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 )
A、 按劳分配 B、按需分配 C、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D、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2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 )。
A、民主和专政的统一 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C、存在着一个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D、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2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
A、 民主集中制 B、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广泛的人民参与
23、邦联是一种( )
A、 国家联盟 B、联盟国家 C、典型的国家形态 D、联邦制的初级阶段
2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
A、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制定具有民族特点的政府规章 C、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D、自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25、在我国,矿藏、水流的所有权属于( )。
A、 社会 B、集体 C、国家和集体 D、国家
26、在宪法中体现议会至上原则最典型的国家是( )。
A、 英国 B、法国 C、美国 D、中国
27、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 民主集中制 B、人民民主专政 C、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1条的规定,有权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的机关是( )。
A、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中共中央政治局 D、国务院
2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的是( )。
A、 发行货币权 B、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C、国防权 D、立法权
30、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范围是( )。
A、 职业教育 B、高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初等教育
31、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共中央书记处 C、国务院 D、民政部
32、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
A、 出生在中国 B、具有中国国籍 C、年满18周岁 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33、最早系统规定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是( )
A、 1787年美国宪法 B、1919年魏玛宪法 C、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4、在中国,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机关是( )。
A、 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5、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是( )。
A、 基层政权组织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基层人民团体 D、地方自治组织

3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是( )。
A、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B、国务院副总理 C、中央军委副主席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37、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 )。
A、 契券 B、券书 C、质剂 D、傅别
38、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
A、 北齐律 B、开皇律 C、晋律 D、北魏律
39、秦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
A、 刑部 B、大理寺 C、廷尉 D、司寇
40、唐朝规定国家机关具体办事细则的法律形式是( )。
A、 律 B、令 C、格 D、式
41、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是( )。
A、 大清律例 B、大清律集解附例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律集解
42、法经的篇目是( )。
A、六篇 B、七篇 C、九篇 D、十二篇
43、大中刑律统类编纂于( )
A、 唐朝 B、宋朝 C、五代 D、元朝
44、唐律中有关赋税征收和徭役摊派的内容规定在( )。
A、 职制律 B、徭律 C、户婚律 D、田律
45、元朝管理全国佛教和受理僧侣诉讼的中央机关是( )。
A、 大宗正府 B、理藩院 C、宣政院 D、宗人府
46、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
A、1911年 B、1908年 C、1907年 D、1906年
47、袁记约法是指( )
A、 约法三章 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48、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立法最高指导机关是( )。
A、 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 B、国民大会 C、中央政治会议 D、立法院
49、新民主主义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50、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是( )。
A、 十款天条 B、资政新篇 C、太平刑律 D、天朝田亩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51-63小题,每小题2分,共2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1、执法的主要原则包括( )。
A、 依法行政原则 B、平衡原则 C、讲求效能原则 D、发展原则
5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表述是( )。
A、 法律条文是表示法律规则的形式 B、正当防卫不属于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
C、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第一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D、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
53、关于普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普通法是英国在11世纪后逐渐形成的一种判例法 B、普通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在全国普通话适用的法律
C、普通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D、普通法是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
54、下列选项可以成立的有( )。
A、 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守法行为
B、 李某阅报时针对某影星的偷税行为,对领居张大爷说该影星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
C、 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检举对王局长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的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D、方律师在为一件产品致人伤害案代理时指出,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也不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
5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包括( )。
A、 收入 B、房屋 C、储蓄 D、其他财产
5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领导人有( )。
A、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B、中央军委主席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总理
57、在不与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有( )。
A、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B、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省会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5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宗教政策是( )。
A、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B、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 C、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D、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
59、在下列选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在其中担任职务的有( )。
A、 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审判机关 C、国家检察机关 D、政协全国委员会
60、西周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
A、 父母之命,婚妁之言 B、六礼 C、七出、三不去 D、同姓不婚
61、秦朝的法律形式包括( )。
A、 律 B、编例 C、封诊式 D、格
62、关于唐律中的刑罚适用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十恶犯罪为常赦所不原 B、老年人和残疾人犯罪可减免刑罚 C、禁止以类推方法定罪量刑
D、外国人犯罪一律依照唐律处罚
63、清末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括( )。
A、 大清新刑律 B、暂行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65、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66、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四、分析题: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7、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年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68、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6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五、论述题:70小题,2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70、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D 3、C 4、B 5、A 6、B 7、A 8、D 9、B 10、A
11、B 12、C 13、C 14、A 15、B 16、C 17、C 18、B 19、C
20、A 21、A 22、B 23、A 24、C 25、D 26、A 27、D 28、B
29、C 30、D 31、C 32、B 33、C 34、C 35、B 36、A 37、C
38、A 39、C 40、C 41、A 42、A 43、A 44、C 45、C 46、B
47、B 48、A 49、B 50、D
二、多项选择题
51、AC 52、ABCD 53、AB 54、AC 55、ABCD
56、ACD 57、BCD 58、ABCD 59、ABC 60、ABCD
61、AC 62、AB 63、ACD
综合课简答题答案
6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是一种社会规范。
(1)法是一种特殊规范,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意志的法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
(2)法在国家权力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而其他社会规范只对特定成员在特定范围内有效,如宗教中的教规,只对教徒有约束力。
(3)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法不同于一般社会规范的特点就在于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65、(1)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特别行政区自治不需要这样的条件,多是由于历史历史、政治或经济方面的原因而划定的区域。
(2)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立法权限不同。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3)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司法权限不同。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司法自治权,法院和检察院不是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仍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分。而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其法律总体上不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
(4)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行政管理权限不同。特别行政区享有更为广泛的行政管理权,如货币发行权,而民族自治地方则不享有这种权力。

66、(1)规定土改的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
(2)规定土改须遵守的原则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
(3)规定保护土改的司法措施。对一切对抗或破坏土地法大纲规定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和处分。

综合课分析题答案:
67、此题考司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为根据,查清事实真相。而事实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客观事实,另一种是推定事实。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应当尽量追求客观真实,当客观事实无法明确时,就需要根据证据的真实性、举证责任的承担等因素判定事实,即推定事实,以此来理讼解纷。该题中,赵某出具了借据作为证据,而马某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具借据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则法院只能根据赵某提供的证据推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68、(1)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实行差额选举,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而该案中正式候选人与应选代表人数相等。
(2)选举法第31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该乡选举委员会没有经过公布就确定了正式候选人。
(3)选举法第37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所以,只要选举过程是合法有效的,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也就是合法有效的,选举委员会不得因此不予确认当选结果。
(4)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此题中,只说明当选的候选人获得了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而参加选举的人数有没有达到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即该选举是否有效无法判定。

69、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其大意是:法官判案定罪必须根据律、令、格、式等正规法律条文,若有违反,受笞刑三十,即法官定罪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这是中国封建时代援法断罪、罪刑法定的最简明的概括。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其大意是:法官依据制敕临时判案定罪,制敕没有上升为格的,在今后的断案中不得援引,如果轻易援引致使定罪有出入的,以故意失职论。唐代的格又称永格,与律同有法的效力,制敕是可格的后备或原型,其效力低于格,然而凡制敕一旦被承认为格,则就变成实质的法律,与律令正文有同等效力。这两条规定实质上是我国古代法制上所确立的援法断罪,罪刑法定原则。援法断罪,罪刑法定原则的出发点是维护法律的统一适用,约束司法官权力的滥用,它作为一项原则性的法律制度是世界法制史上的首创。

综合课论述题答案:
70、(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的一项宪法原则,也是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包括:首先,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都统一适用,不允许有任何优待或歧视。其次,一切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承担法律赋予的义务,不允许存在权利义务不统一的现象;对于公民的权利,司法予以平等保护,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平等予以追究。第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不存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当社会主义法律确立这一原则是对司法公正和平等的肯定,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真正体现,在我国司法制度上是一个飞跃。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就有因为身份歧视而在法律适用上不平等的制度,如西周时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唐代的八议制度。而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首先要求任何公民都不得因身份地位上的优势而获得超越法律之外或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也不能因身份地位上的劣势而构成遭受法律制裁的根据。只有当身份地位不同的个体因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同样的处罚时,才意味着平等原则的实现。其次,身份不仅不应成为逃避或者受到法律惩罚的根据,也不应成为得到或者失去法律保护的原因。这些都是对古代身份不平等所造成的法律适用不平等的彻底否定。
(3)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是对我国几千年来封建身份等级观念的彻底否定,在我国法律制度尤其是司法制度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历史性的飞跃。在我国现阶段,认真贯彻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可以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可以防止任何人有超载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再次,认真贯彻这一原则还可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最后,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社会平等在法律上的表现,贯彻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能够维护和促进人民各项平等权利的实现,增强人民对社会主义的信赖,使国家建立起政治上的凝聚力,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