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我校2005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生。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5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的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其他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考生于7月10日至26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登录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按照提示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查确认无误后提交,同时牢记系统给出的报考编号(该编号将用于现场报名及下载准考证)。考生从学位中心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然后认真填写,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及盖章(政法系统考生经本单位同意盖章后,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考生于2005年7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内40号楼104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单位审查同意并盖章的资格审查表三份。
考生于7月28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6:00)进行现场报名(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应按照当地省级学位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现场报名和考试程序)。现场报名可就近选择报名点: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浩然科技大厦大厅或同济大学(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报名时考生应持网上报考编号,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当场核对“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确认。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缴费、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对于在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入学考试
  考生应于10月8日至21日从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阅读注意事项,届时凭下载的准考证进入考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1.考试科目
共计4门。其中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和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三门为全国联考,在初试时进行;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在复试时进行。
英语试卷包括试卷一(客观题)和试卷二(主观题)两部分,全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试卷一和试卷二分段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60分钟)。不再组织统一听力测试。
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考试时间
初试即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参考资料
联考专业考试参考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的《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外语考试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修订的《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三、录取与招生规模
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复试,复试形式为口试。
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2005年招生名额200人。
四、教学培养及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针对法律硕士学生的特点,结合本校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共计近二十门课程,学生可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学制
学制为三年。
2.学习方式
基本业余学习方式。上海学生每周授课两天(双休日及工作日各一天);外地学生每学期集中授课四十五天。请各有关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外地学生课程学习期间可申请住宿,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尽量予以安排。住宿标准及费用由学校统一制定,费用自理。
3.收费标准
学费共计为33,500元人民币。其中课程学习为23,500元(按学分收取,每学分500元,共47学分),学位论文指导与答辩费1万元。
学费分三次付清,首次缴付13,500元,为入学报到前15日内;后两次各缴付1万元,为第二、第三学年开学报到前15日内。
华东政法学院
2005年6月25日
学校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联系电话:021-62071672
电子信箱:guochengan@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