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参照国际惯例,由国家新近开设的以法律职业为背景、旨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硕士学位。辽宁大学法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有权招生培养的28所重点院系之一,是辽宁省唯一的招生培养单位,今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 报考条件: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不招同等学历和专科生

二、 招生人数:暂定100名。对于报考第一志愿应届毕业生有部分公费名额(10名左右);其他为委培或自费,学费9000元/年

三、考试科目:英语(不招其他语种)、政治、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基础课(含法理、宪法、中法史)四门、。其中,外语、政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和基础课参加28所院校联合考试

四、参考教材:《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

五、学习方式:学制三年,全日制脱产(在校食宿,并实行奖学金制度)。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的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六、培养方向:公、检、法、律师等司法工作和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执法工作以及金融、保险、大中企业等法律顾问工作。毕业时择优推荐,双向选择

七、报名时间、地点:11月中旬,在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各市招生办报名(沈阳市在各区招办),应届毕业生通过本人学校集体报名

八、报名手续:考生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单(通过档案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两张一寸正面黑白照片以及报名费100元

九、学校及学科名称、代码:报考单位:辽宁大学10140

十、考试时间、地点:2004年1月。地点由报名的招生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