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2004年我校在155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招收硕士生3000名以上,除法学院和专业学位(法律硕士、MBA、软件工程硕士)外各专业均拟接受推荐免试生。简章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我校将根据各个专业的报录比及上线生数量进行调整。

二.2004年我校接受两类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一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 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所报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六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且符合所报专业具体要求者。各专业除MBA和法律硕士(JM)外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三.MBA和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山东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者不发放准考证。除MBA和同等学力外的其他各类考生可在当地报名点报考。

四.考生在送交报考材料时须同时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我校各专业在复试阶段均设有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和复试方案请咨询所报考的院(部、所)或上网查询.

六.我校在理、工、医学科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实行硕、博连续培养制度,上述专业的研究生入学后两年内修完规定的硕士、博士课程,并通过资格考试者,可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续培养学制为五年。

七.对于国内著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成绩达到我校的复试基本要求后将优先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的将优先录取。

八.我校设有数十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在校研究生,获奖比例在30%以上,最高奖额约10000元/人。

九.简章中所列参考书目均由考生自备,我办不负责代购。辅导班事宜请向有关院系联系,其他有关事宜可向有关院(部、所)或我校研招办咨询。

十.招生专业代码注有★号为博士点;注有☆号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为山东省重点学科。

十一.我校另有三十余个新增专业2004年拟招收硕士生,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30180法律硕士
150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98专业基础④498专业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