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质疑硕士研究生先交费后录取?
作者:易考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9 21:31: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我是一位贫困生,刚通过了河北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但家里交不起学费,面对学校截止5月12日自愿预交第一年学费(7000元)的要求,我是一筹莫展,不知该怎么办。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我的学费还是没交。我非常担心,这会不会影响我是否被学校录取!河大提前4个月催要学费,有没有一个正道的原因?

    学校发了以下两个关于缴学费的通知,《关于200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通知》里有以下3条:1.经复试签署收费协议的考生,到我校财务处自愿预交第一年学费;2.略(与收费一事无关);3.如因名额限制、录取检查等原因,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考生所交的学费全部退还,如因考生本人原因,后果自负。

  《河北大学关于200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交费的有关说明》里包括以下内容:1.交费对象:签定自筹经费协议的考生;(包括不留校的推免生);2.交费时间:截止日期为2004年5月12日;3.交费方式(略)。

  校方说法

  河北大学研招办徐主任:开学时,常有不少学生不来报道,浪费了学校的招生指标,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因此采用提前交学费的形式来约束学生。对于交不起学费的贫困生,他们可以写贫困申请,学校调查清楚后,可以让他们在开学后申请助学贷款等。提前交学费的学生与延缓交学费的学生在录取待遇上是一样的,不会因没交学费受到影响。

  研究生院刘院长:开学时,大家都“懒”了,把收费工作提前做比较好。这已经是“惯例”的操作方式,北京很多高校都这样做,这没什么值得报道的。

  焦点思考

  学生不来报道,浪费学校招生名额,学校的损失谁来承担?学生开学时主动放弃就读机会,但因提前交学费(教育部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就该自己承担?交不起学费的学生的录取资格是否会受到影响?这是否会造成一些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