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手机作弊将开除学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9:45:00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将对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考试期间,在校生如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将开除学籍。

    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招办了解到,自治区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将于1月19日举行,全疆有12480人报名考研。

    考试期间,除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外,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携带的计算器必须无字典存储和编辑功能。

    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各考点将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考场进行严密监控,防范、遏制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

    考试期间,如考生违纪,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如考生作弊,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都将视为无效。

    对于作弊和参与作弊的在校生,高校和招生单位将依据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的,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进行作弊,以及组织、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高校和招生单位将依据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对于作弊和参与作弊的在职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将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同时,对于已查获的作弊组织,尤其是对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利用电台等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的组织,教育部门将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和移交,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得知在校生考研时,如用手机、耳麦等作弊将被开除学籍,新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四学生田亮说:“我准备报考北京高校的研究生,采取这一措施,能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对于认真复习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更公平、公正了。”

    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04级地理科学班学生张高也表示对这项措施十分支持。

    据了解,在自治区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全区共有32名考生违规。自治区招办均已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已记入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