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院士制度的若干建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7 13:46:41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两院院士调查报告》由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联合编制。课题组依据院士出生地、毕业院校与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在国内首次发布2008中国各省市院士排行榜、2008中国城市院士排行榜。还依据两院院士的毕业高校、申报高校发布2008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榜和2008中国高校院士排行榜。

2003年以来,国内舆论对我国两院院士制度的批评与质疑声音越来越大,有人甚至提出取消院士制度。课题组认为,设置院士制度是国际学术界的通行做法,我国现行两院院士制度的确存在一些不足,但是并不能以此为理由取消院士制度,最佳策略是在批评中不断完善。对此课题组提出完善我国院士制度的若干建议:

一、建议将国际、国内重大科技奖励和学术荣誉获得者直接入选两院院士

目前我国两院院士增选采用由学部院士对本学部的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进行,为抑制选举投票制度存在的缺陷,建议将国际国内重大科技奖励和学术荣誉的获得者直接提名入选两院院士,无需进行投票。关于直接入选院士的国际国内重大科技奖励的级别和国际重大学术荣誉的界定由院士章程予以明确规定。

“国际重大科技奖励获得者”是指获得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和沃尔夫奖以及其他国际公认权威奖项的中国籍学者;“国际重大学术荣誉获得者”是指当选为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科学院和工程院外籍院士的中国籍学者。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认定并提名推荐,直接入选两院院士。

“国内重大科技奖励获得者”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的获得者,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认定并提名推荐,直接入选两院院士。

“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我国科学技术的最高层次的奖励,获奖成果是我国科学技术成就的最高展示、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国内重大科技奖励获得者直接入选两院院士可以彰显国家科技技术奖在我国科学技术界的崇高荣誉,也是对获奖者科学成就的充分肯定,同业也能激励全国科研人员的自主创新精神。

二、院士增选以学术水准为唯一的标准,不宜设定年龄限制

两院院士是我国科技界最高荣誉称号,其研究成果代表各时期我国最高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水平,所以两院院士增选应以学术水准为最高、唯一的评选标准。

对于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两院院士当选年龄偏大现象,有其历史原因,近年来两院院士当选年龄明显下降,再考虑到人才成长兼有普遍性与特殊性规律,院士评选最大依据是学术水平而不是年龄,因此不宜人为设定年龄限制。

三、建议控制两院院士总数、严格提名规则、扩大提名渠道

参考国际惯例依据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确定两院院士总数。两院院士数量达到总数后,只递补自然减员和进入资深院士数。

严格控制学部院士的提名资格,如某院士或某单位、部门提名的若干名候选人未通过,则扣减该提名单位、部门下一轮院士增选同样数量的候选人提名资格。

逐步改进按行政部门或地方层层推荐的做法,增加国家级学术组织推荐院士的渠道,比如由各种二级学会推荐,一级学会初步确定有效院士候选人,以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在院士增选中的应有作用。

四、建议提高两院院士增选信息透明度

适当延长两院院士候选人公示时间,至少3个月时间,同时扩大公示范围。将全部推荐人选学术信息发布在两院官方网站上,允许评论,广泛听取意见。对于指出虚假信息者进行公开奖励。同时限制候选人和申报单位不得进行夸大宣传。

五、合理规范两院院士的各种社会活动

近年来,个别两院院士参与本学科领域之外社会事务过多,对我国院士的整体声誉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建议两院制定具体、可操作规定予以约束两院院士参与活动。如在各种答辩、鉴定、评审、课题申请中,不得出现院士头衔,只填写教授、研究员或工程师等国家法定职称。再如禁止两院院士过多挂名兼职,挂名兼职不超出某一数量等等。

六、建议尽快恢复设立文科院士制度

院士制度是一个国家科学和文化的最高象征,是一个国家健康发展的标志。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文精神与思想深度的重要体现,人们常常将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比作“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建议我国尽快恢复建立“文科院士制度”,以更好地推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

《2008中国两院院士调查报告》由“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编写完成,由中国校友会网总编赵德国、中南大学蔡言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王凌峰、云南师范大学冯用军和中国校友网刘明等共同执笔编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