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出台对地震灾区入学研究生资助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008-06-19    甘肃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9 22:33:12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灾情波及甘肃、陕西、重庆等省(市)。为了体现对地震灾区学生的人文关怀,同时兼顾教育公平,近日,经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对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入学地震灾区研究生给予资助:

1.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即免交学费),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

2.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非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其后两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3.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所有研究生,兰大将优先为其提供助研岗位,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据介绍,兰大从2008年秋季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可以获得4500元-13000元/年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并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的情况设立2000元-12000元/年的研究生助学金。据此,一名地震灾区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三年在读期间最高可享受7.5万元的奖助,而一名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三年最高可享受4.2万元的奖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