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法硕考试民法权重加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008-07-14  中国教育在线考研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5 22:05:04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嘉宾:万学海文专业课辅导专家谢青云

主持人:今天谢老师将为大家总结一下去年法硕情况,并针对09年法硕复习进行指导。首先我们请谢老师对去年法硕情况做一个总结,去年的考试难度有什么变化和大纲吻合程度如何?

谢青云:从总体情况来看,去年大纲变化不是特别大,最大的变化当属民法部分,刑法和综合课的变化不是很大,而民法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法律变动引起的。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对物权已经做了不少规定,这些规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改革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顺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根据宪法在总结有关法律规定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物权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对涉及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和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做出规定,进一步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是迫切的需要。所以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物权法》的颁布实施,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引起了法律硕士考试内容的变化,比如增加了一些全新的内容,物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地役权等等,所以在备考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物权法》。

08年法硕考试重点倾向于侵权行为法、债、合同等,我认为这些知识点在2009年考试中仍然占重点。其中,《物权法》也是今年的重点,它很有可能在案例题中出题,虽然还很早,但仍然可以想到的是,它们的部分内容在案例中出现的概率比较大。这里面还有一个规律性的,每年新增的内容也是重点考察对象,所以大家在今年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物权法》的学习。当然对于其他的重点,比如合同、债、侵权行为法等,因为有的时候命题者对大家都注意的知识点反映不太集中,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虽然要抓重点,但其他地方不能忽略,毕竟考察范围覆盖不是很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