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4: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在校前三年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设研究生院的高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20%;211高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其他高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3名。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66分以上或六级成绩430分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件或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请到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s.bupt.cn)查阅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并于2006年9月底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所申请学院的教务科。

  2.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于10月初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

  3.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

  4.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同意接收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拟接收函。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必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本科所在高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报名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6.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者的免试录取资格。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XXX学院教务科邮编:100876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免试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或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取得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联系电话:010-6228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