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考研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5: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自考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和专科毕业。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自考专科生考研

  专科生工作两年后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研究生,需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自学考试成绩单证明等证件办理报考研究生手续。如果报考学校要求考生出具主干课程成绩单,自考生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每年10月份)之前,到市自考办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

  对于专科生报考研究生,各招生单位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学校要求专科毕业后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有的学校要求有论文发表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还有的学校则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情况考生应在报考前向拟报考招生单位研招办咨询。

  自考本科生考研

  自考本科毕业生每年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两期毕业。

  上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受报考条件影响,下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要到次年1月底2月初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所以报考要受到影响。后者应在报名之前,到市自考办考生接待室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证明,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第二年4月份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录取。

  自考学籍材料需及时归档

  提醒自考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含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审定表)后,一定要将学籍档案材料存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城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科)或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然后复印一份档案,以备办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时交验。在录取研究生工作时,由各高校研究生办从考生户籍所在地调档。

 

  相关链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