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在职读硕政策今年首次实行招生限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考试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6:3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国务院学位办消息,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10月21日、22日举行。据了解,今年国务院学位办将严格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同时对各招生单位实行招生限额,其中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每招生单位限招15个学科专业,每个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

  今年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招生单位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据悉,国务院学位办将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今年还首次对招生单位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做了更严格的限制,实行招生限额办法。其中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除“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外,每个单位限招15个学科、专业,每个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

  据介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其中法律硕士、教育硕士等8专业硕士的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6专业硕士联考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教育硕士、军事硕士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等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据了解,今年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现场确认时间在2006年7月27日至31日。教育部学位中心将于7月10日前在其网站公布各省市具体报名事宜。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据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除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外,还可以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相关链接: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