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7: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序号 

工作项目 

内容与要求 

完成时间 

1  学制  二年至二年半年(硕士生)、三年至四年(博士生)   
2  报到  新生每年9月初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体检并办理有关手续  规定日期起两周内 
3  注册  复查合格后给予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
以后每学期开学后前三天在各学院注册 
入学后一个月 
4  硕博连读  见《研究生手册》  入学后一个月 
5  选课,制定
培养计划 
根据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由导师制定,学生选课。选课结果可在网上查询  博士:第一学期第二周内
硕士:第一、二学期前二周内 
6  其它课程  〈独立学习〉、〈专题研究〉、〈教学实践〉、〈学术报告〉这四类不选课,到各学院教务员处领表。要求详见《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后交各学院教务员。  第一学年内 
7  课程学习与考核  硕士生应严格按照课程学习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
随堂考试由任课教师安排,公共课程集中考试请上网查询考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学年内 
8  成绩查询  任课教师填写原始成绩单并输入到《信息系统》,研究生到信息系统中查询  考试结束后4周内 
9  期中教学检查  制定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组织好博士、硕
士、进修生座谈会。依据实际情况,写出期中教
学检查总结,并把解决方案向师生反馈。 
第一、二学期期中3周内 
10  开题  要求详见《研究生培养方案》,或上网查询  一般在第三学期第9周前完成 
11  中期考核与筛选  对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能力,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止攻读硕士学位。考核后,由导师负责填写中期考核表,经院(系、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四学期中 
12  中期报告
(博士生) 
要求详见《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五学期第9周前完成 
13  学位论文预审
(博士生) 
要求详见《研究生培养方案》  毕业前1个月 
14  电子注册照相  每年12月由北京市教委派指定单位来校给下一年毕业生照像,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每年12月份(可能时间有调整,见通知) 
15  提前毕业  见《研究生手册》中“学籍管理规定”,需要填写“研究生提前毕业审批表”,学位论文的要求询问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每年12月、6月 
16  研究生预报毕业  研究生在《信息系统》中审核自己的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并和户口本保持一致,这些信息用于研究生电子注册。
由导师在《信息系统》中预报。 
春季毕业预报时间:11月
夏季毕业预报时间:4月 
17  成绩及其培养环节审核  由《信息系统》完成,审核不通过不能报毕业  导师在〈信息系统〉中预报时 
18  出国、报考博士生、找工作等成绩单的盖章  报考博士生成绩单的盖章需提供申请表。找工作的成绩单,只给提供一份免费成绩单(学院发放),出国成绩单的盖章需交费(每周四办理)    
19  论文评阅及答辩  按照学位办公室和各学院要求办  学位办公室和各学院要求 
20  毕业  硕士生完成各培养环节,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向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研究生毕业的时间每年的3月和6月 
21  延期毕业  见《研究生手册》中“学籍管理规定”,需要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审批表”,学位论文的要求询问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硕士生最多不超过3学年
博士生最多不超过5学年 
22  离校  领离校手续单并办理  毕业典礼后两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