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规定经推荐免试录入的硕士生须公示接受监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9 16:59: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黑龙江省对2007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录取应符合哪些条件作出具体要求,在录取推免生时要严格履行程序,要求录入的推免生确实是优秀毕业生,被推免的考生必须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省招考办普招处处长车行全介绍,黑龙江省招考部门各推免招生院校在招收推免研究生时,必须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各种程序,要求录入的推免生确实是优秀毕业生。

  同时要求被推免的考生必须公示一周,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此外,各院校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严禁留校计划超限,严禁超计划录取。

  黑龙江省还将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推免生有举报意见的将在第一时间内认真查实。如果确实存在问题,省招考办要求各院校应立即纠正,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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