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8:56: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11月1日开始招生。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等31所高校明年将继续通过推荐招收免试生途径,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学定向培养具有硕士学位的农村教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说,预计2007年的招生规模将突破2000人,超过前3年的总和。

  为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到农村贫困地区任教,200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2004年和2005年,这一计划已在中西部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共招收1125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到29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任教。2006年招收了1200多名优秀本科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事业。2007年,教育部将进一步扩大实施规模。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的服务范围,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学为主。经自愿报名、学校推荐并通过复试,取得“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入学资格的学生,将先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3年,取得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第4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培养学校注册入学,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5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任教学校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并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学校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高校推荐的人选必须是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及其他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培养学校是扶贫县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校。

  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培养学校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安排。其在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相关待遇。往返交通费按照当地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必须履行规定的服务义务,从本科毕业到农村学校报到任教开始,服务期至少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规定服务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可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结合实施,符合相应条件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可聘任为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的工资按“教师特岗计划”要求,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3年后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