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评选0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3:06: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各学院:

  为继续做好2007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工作,现拟进行2006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评选工作。研究生院将从中选拔出部分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向天津市推荐,并参加2007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目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已成为衡量各高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争创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对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请各学院按照下列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1.评选范围:

  (1)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天津大学博士学位且答辩评定等级为“优秀”的论文;

  (2)少数在2002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的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且未被推荐参加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2.评选数量:

  本年度全校拟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篇,并从中选拔5~7篇向天津市推荐,参加2007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请各学院从符合上述评选范围的本学院博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1~5篇参加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3.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选题属学科前沿,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创造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取得突破性和创造性成果,达到该学科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创造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论文的组织和书写: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概念清晰,层次分明;文字、图表符合科技写作规范。

  (4)论文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机密。

  4.评选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06年5月8日至5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院的优博论文申报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所有博士生导师做好推荐工作,填写《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书》。

  将本院所有申报材料交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确定参加校级优博论文评选的推荐论文,并将推荐论文的所有参评材料于5月16前报送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5月20日至6月30日,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通信评议。

  (3)9月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本校专家评审组会议,评选出2006年度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9月15日前,研究生院召集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生导师会议,布置准备参加2007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详细报送材料。

  5.推荐上报材料:

  (1)《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打印稿一式4份和软盘1张;

  (2)博士学位论文原文4本;

  (3)发表论文或获奖、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