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0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7:36: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注: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三、学习期限:三年

  四、报名时间:全年两次招生。第一次,2005年8月15日~9月15日;

  第二次,2006年1月10日~2月20日

  五、报名地点: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

  邮政编码: 030001

  六、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日期内按照博士报名网址填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表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考生应于考试前三周(外地考生以邮戳为准),向我所研究生招生办送交下列材料: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2)两名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

  (4)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同等学力者不交(3)、(4)两项材料,但应开列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寄送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由本人独立完成的相关学术论文。qqq qqq qqq qqq qqq qqq qqq qqq qqq qqq qqq qqq (5)交纳报名费100元。

  考生交齐上述材料并经我所研招办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七、考试

  1.考试时间:第一次,2005年10月22日-24日;第二次2006年3月18日-20日

  2.考试地点: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本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