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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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 文章来源:山东建筑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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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及政策 1 、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 A 类地区复试分数; 2 、相近专业可调剂录取,被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与拟调剂录取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与拟调剂专业使用的统考试题相同或相近; 3 、只接收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 、 均为公费 。 二、调剂程序 1 、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请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调剂信息系统中,选择调剂的第一志愿为山东建筑大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调剂信息;今年,教育部规定,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信息系统调剂 ; 2 、我校研招办将及时对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反馈,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系统中,看到是否同意接收调剂的反馈信息,请广大考生主动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3 、考生本人可到我校新校区领取调剂函,也可由我校研招办通过传真直接将调剂函发往考生第一志愿学校; 4 、调剂函发往第一志愿学校后,调剂考生须和第一志愿学校联系,将本人初试试卷邮寄或送交山东建筑大学研招办; 5 、调档、政审、发复试通知。 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http://sites.sdjzu.edu.cn/xingzhengjiguan/yanjiushengchu/index.htm 四、调剂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新校区办公楼 BG204 ) 邮编: 250101 电话: 0531-86367033 传真: 0531-86367033 联系人: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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