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制订以下暂行方案。
一、试题组成
1、英语听力测试;
2、根据短文内容按指定话题回答问题。
二、考试要求
(一):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在规定时间完成测试内容,总分50分;
(二):口语测试,总分50分。要求具体如下:
1、口语测试先抽签分组,再以抽签决定测试顺序,确定后不得更改;
3、口语测试教师每2人一组,教师组数依复试人数确定;
4、每位考生抽取考试题目,在准备室准备5分钟,不得使用工具书;
5、每位考生实际测试时间为5-8分钟,不得延时;
6、考生在自己的测试结束后,一律不得重新进入考场或与他人交流;
7、每小组完成时由测试小组的教师根据考生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及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表现评定成绩;
三、教师对考生的测试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考生的测试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四、听力和口语相加即为英语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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