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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将增加金融等硕士专业学位         
2007年将增加金融等硕士专业学位
佚名  来源:·北京考试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 8:55:00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滚屏]

  我国明年将新增金融、新闻传播、社会工作等硕士专业学位,这是国务院学位办公室黄宝印处长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庆祝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周年大会上透露的。

  据介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肩负着两项重任,一是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特别是大师级的人物;一是培养大量的适应社会各行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学位制度也因此分为学术性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1996年,国家开设了第一个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简称MBA)。至今,我国已有硕士专业学位16个,涉及国民经济诸多领域。

  据记者了解,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学历教育中包括的硕士专业学位有MBA和法律硕士。非学历教育中的硕士学位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及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此次新增的金融和新闻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将属非学历教育。

  黄宝印在发言中强调,我国研究生人数在整个人口中的比例很低,美国1000人口研究生比例为8%左右,丹麦达到10%,而我国只有0.5%.我国研究生规模的比例也是偏低的,我国硕士生与本科生的比例为1∶60,而美国是1∶28.

  我国主要硕士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公共管理领域培养急需的专门人才。

  目前全国有北京大学等83所院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在借鉴国际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教育实际建立起来。目前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对象比较宽泛,涉及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专门人才。

  国家已批准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源自美国,培养高质量、处于领导地位的职业工商管理人才,使其掌握生产、财务、金融、营销、经济法规、国际商务等多学科知识和管理技能。

  国家已批准清华大学等95所高校有权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相关链接:教育部:新增硕士学位专业和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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