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充值卡 | 客服中心 | 投放广告
Q
导航: 易考网 >> 资讯中心 >> 新闻动态 >> 考研新闻 >> 文章正文
全国考研资料地区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G甘肃 G广西 G贵州
 H湖北 H湖南 H河北 H河南 H黑龙江 J吉林 J江苏 J江西
 L辽宁 N内蒙 S上海 S四川 S山东 S山西 S陕西 T天津
 Y云南 Z浙江 Z中科院 教育学统考 心理学统考 历史学
 (资料由中国易考网提供,点击www.chinakao.cn发现更多)
最 新 信 息
相 关 文 章
全国各地区2008年考研报考人数及分布情况(三)
全国各地区2008年考研报考人数及分布情况(二)
全国各地区2008年考研报考人数及分布情况(一)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考研十大优秀院校推荐
全国各研究生招生类型院校名单汇总
2008年招收教育硕士的院校名单
2008年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名单
2008年自主划线院校名单
2008年开设研究生院的院校名单
2008年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名单
本站推荐广告
考 研 资 讯
新闻动态 考研新闻 热点动态
报考指南 考研常识 政策法规 考研大纲
院校导航 全国招生院校考研信息汇总
复试调剂 复试指导 录取调剂
复习指导 英语复习 政治复习 数学复习 专业课复习
  历史学 教育学 心理学 计算机 农学
专业学位 MBA EMBA MPA 医学考研网 GCT-ME MPH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会计硕士 在职考研
经验心得
热门专业 会计学 行政管理 土木建筑 化学 机械 法学
  自动化 新闻传播 人力资源 生物 电气 中文
  管理学 电子通信 国际关系 外语 经济 社保
考博专区 考博新闻 招生简章 复习指导 试题资料
 >> 2007年报考南京研究生人数与往年基本持平         
2007年报考南京研究生人数与往年基本持平
佚名  来源:·金陵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6 9:36:00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滚屏]

  200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于14日下午全部结束。从南京各报考点确认报名的情况看,今年各校的报名人数与往年相比并没有明显增加。

  南大

  截止到14日中午,前来南大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有近5000人,这一数据和去年基本平。现场负责咨询的老师说,南大2007年计划招生2500人,这个招生数持续5年没有太大的改变。这位老师估计,最后总的报名人数在13000人左右,因此2007年南大研究生的录取比例将达到5:1。从专业方面看,2007年南大研究生招生最热门的专业是经济和法律。

  东大

  截止到14日13:30,东大已有4100人来确认。预计今年的报名情况也跟往年持平,东大招收2000多名学生,录取比例差不多在6:1。该校的热门专业仍然是土木工程、电子专业。

  河海南航

  河海大学报名点的工作人员不愿透露报名数字,但热门专业仍然是他们的强势专业——水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担了本校和南京林业大学的报名任务。到14日下午4点,前来现场确认的人数为三千出头。而去年,来现场确认的总人数为4200人。

  南艺

  南京艺术学院的报名点和南京大学在一起。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共有800多人确认报名。报考艺术学院的考生必须要交相关的专业作品,因此这个报名点也是该校唯一的一个报名点,所有报考该校的考生,都必须到这个点来确认。国画、油画、动画制作、平面设计、景观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民乐专业的招生都非常火热。

  趋势:考研热地区差异明显

  研究生报名人数没有明显增加并不代表研究生好考,来自报名现场的数据显示,上海、北京、南京的知名高校依然是考研者的首选。

  南京市招办今年承担了省外院校除军校以外的招生单位的报名工作。据介绍,到昨天下午为止,前来现场确认的人数已经达到了7500人。去年,由于华北地区的报名没有设在市招办,前来现场确认的总人数不过5000人。“这增加的2500多人几乎都是冲着北京和天津院校来的,尤其是北京。”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易考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易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易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广告业务 | 网站申明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7x24小时全国统一热线:022-89761570,8976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