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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律( J.M )招生简章         
2006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律( J.M )招生简章
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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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目标
培养适合在各法律实务领域、政府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能胜任未来 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要求的中高层次的法律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本科、电大、夜大、函授、自学考试) 均能报考。

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重点高校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具体考核录取办法另定。

报 名
2006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指定网站 ( http://www.chinayz.com.cn) 或 ( http://www.chinayz.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 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间为 2005 年 9 月 18 日 -23 日(预报名,报名数据有效) 8 : 00-23 : 00 , 10 月 10 日 -31 日 8 : 00-23 : 00 (正式报名)。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05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 8 : 30 分— 16 : 00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报考我校,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国定路 777 号上海财经大学多功能厅;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至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考 试
2006 年 1 月考试 (具体时间按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初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专业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 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试卷满分值各为 100 分,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专业基础和综合考试满分值各为 150 分,为全国联考。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录取方法
德智体全面衡量,除推免生外,对应试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学制及学费
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学费共 2.6 万元人民币,包括在校期间的学费及论文指导费。

培养方式及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整个学习过程采取导师制,导师将引导学生完成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专业教学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现场观摩等方法。除法学院教师讲授外,还将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学生的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要求学分,各科成绩合格,并按要求交纳学费 ,符合教育部学位委员会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研究生,有资格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向通过论文答辩和审查的研究生授予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上海市武川路 111 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00433

咨询电话: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 J. M教育中心办公室:网址: http://www.shufe.edu.cn/yjsb/zhaoban/zhaosheng.htm

E-mail:jm@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 J.M 教育中心

200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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