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充值卡 | 客服中心 | 投放广告
首页 | 考研信息及复习指导 新闻动态 | 报考指南 | 复试调剂 | 复习指导 | 院校导航 | 专业学位 | 经验心得 | 客服中心 | 投稿 | 合作 ·付款方式·联系方式·服务保障
考研专卖店 试卷笔记 | 公共课书籍 | 辅导班 | 专业教材 | 学习卡 | 下载免费资料 政治资料 | 英语资料 | 数学资料 | 专业课资料 | 其他资料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Q
导航: 易考网 >> 资讯中心 >> 专业学位 >> 在职考研网 >> 文章正文
最 新 图 文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六方面调整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
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
关于下达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批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策调整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通
广东省有关06年在职读硕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 研 资 讯
新闻动态 考研新闻 热点动态 地方新闻
报考指南 考研常识 考研贴士 政策法规 考研大纲
院校导航 全国招生院校考研信息汇总
复试调剂 复试常识 复试指导 调剂点拨 录取调剂
复习指导 英语复习 政治复习 数学复习 专业课复习
  历史学 教育学 心理学 名师导航
专业学位 MBA EMBA MPA 医学考研网 GCT-ME MPH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会计硕士 在职考研
经验心得 考研故事 考研经验
考博专区 考博新闻 招生简章 复习指导 试题资料
全国考研资料地区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G甘肃 G广西 G贵州
 H湖北 H湖南 H河北 H河南 H黑龙江 J吉林 J江苏 J江西
 L辽宁 N内蒙 S上海 S四川 S山东 S山西 S陕西 T天津
 Y云南 Z浙江 Z中科院 教育学统考 心理学统考 历史学
 (全国资料由易考网提供,点击www.chinakao.cn发现更多)
 >> 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1. 2006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第7-18页).xls

2. 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军事硕士3. 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5.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第111页).doc

  • (来源: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网)
  • 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1 10:13:00     
    [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0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

      现就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分别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30日之前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向社会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6年7月27日至31日,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组织,在录取前进行。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五,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必须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考生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或停止招生等处理措施。

      (四)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22日。

      入学考试科目分别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科目,使用同一试卷,命题依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联考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等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有关招生单位须在7月1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课的考试信息。

      (五)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学位中心”和各省主考部门要对考试的组织工作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有关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三、招生限额

      (一)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一。

      (二)各招生单位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限额详见附件四中附1。除“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外,每个单位限招15个学科、专业,每个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未下达各专业具体招生限额的,须在总招生限额内录取,且每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20人。

      (三)各招生单位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限额详见附件四中附2。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校内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可对录取工作予以指导。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一)各招生单位对自行组织的考试科目应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自行组织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的招生单位,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漏。有关招生单位在专业课试卷传递过程中,要按照“学位中心”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安全有序,避免发生误递、迟递或所递试卷与考生所报领域不一等现象。

      (三)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应以所在地区的考生为主,便于考生就近入学、保证学习时间和减少学习费用。

      (四)各招生单位应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承受能力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规模。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外,其他类别禁止异地办学。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一日

           抄送:教育部有关司局,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 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 4. 2006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相关文件: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易考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易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易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