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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
北京师范…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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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70余人,热烈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返回」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适当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核心刊物目录查询:文科(请点击进入);理科(请点击进入)。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果在入学考试前(2007年4月14日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则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攻读专业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应届生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方可报考。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名办法  「返回」
1.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0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交纳方式在网上报名时通知。
2.报名者须于2006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网上提交后下载打印);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以上材料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不再寄发,考生于考试前一周上网下载即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寒假前在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布。

三、考试  「返回」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英语、日语和俄语含听力(约占15%)。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初试时间:2007年4月14日、15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复试时间和地点在初试时通知。

四、录取  「返回」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其他  「返回」
1.北京地区考生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但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学习时间。北京以外地区的在职考生必须脱产学习3年。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书。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4.部分理工科院系所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研究生院将在2006年10月底前公布直博生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5.我校2007年新增设9个博士生招生专业,分别是:科学思想史与科学社会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艺术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政府经济管理、自然灾害学、全球环境变化、认知神经科学。特殊教育学和中国民间文学两个专业为2007年第一次招生。
6.专业目录中姓名后标注“*” 的导师为新评聘导师,标注“#”的为兼职导师。新评聘导师和兼职导师限招生1人。

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研招办信箱:yanzh@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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