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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央财经… 文章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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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学力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②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网报信息的“最后学历”栏内不得以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只能以本科生身份报考;④获得非经济学或非管理学硕士学位报考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以外的考生,或获得非法学硕士学位报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的考生,均视为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限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其它限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同时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或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8年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经本人确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0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200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考生须及时下载填写),由考生到生源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份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三、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四、招生生源范围、名额和招生学科专业
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中共招收35名。
(一)经济学学科门类的14个招生专业共招收28名,招生专业分别是: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经济信息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管理
(二)管理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专业为会计学,招收5名。
(三)法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招收2名。
五、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博士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名网址http://gs.cufe.edu.cn。
(一)网报时间:2006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2006年12月25日上午9:00
(二)网报流程:
1、提交信息
(1)登陆系统:首次报名的考生点击“开始报名”,进入网报系统。再次使用时,选择以“考生报名号”或“考生身份证号”任意一种方式进入。
(2)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信息(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录入完毕请点击“提交报名信息”。
(3)浏览或修改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考生可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浏览和修改;如信息正确,可以打印“报名信息表”。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格:点击“报名表格”,逐个下载打印(B5打印纸)“登记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书”、“准考证”,认真填写(须与网报信息一致)并加盖有关公章,在“登记表”、“准考证”上相应位置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交费查询:考生交费后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交费是否成功。
(6)退出登录:完成本系统的各项操作后,请点击“退出登录”。
2、交报名考试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直接交至研招办或邮寄报名费以及网上缴费三种方式。
直接交至研招办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交费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报名号。
邮寄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具体交费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单上必须注明报名号和考生姓名(此信息非常重要,否则交费无效)。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81。
我校还与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通了网上支付报名费,并于11月24日9:00正式开通。考生成功注册报名信息后,点击“网上缴费”即可进行多种银行卡的网上付费,具体要求详见“中央财经大学博士报名网上支付注意事项”。
直接交至研招办或网上缴费的考生最迟在交费后第二天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交费是否成功(周末缴费则下周一查询),邮寄报名费的待费用寄到后才可查询。报名费交纳后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
考生于考试前三天即2007年3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三层)进行资格审查。
(1)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②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持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于录取前查验;④同等学力考生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备查验,并提供复印件留我办存档: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术著作、获奖证书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证明函;⑤已获得硕士学位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议书。⑦一份《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⑧一份《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⑨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⑩一份《中央财经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准考证》。
另必须提交经本人确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0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办在准考证上填写考生编号并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
(3)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按教育部要求: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宜。
六、考试时间:初试于2007年3月24日至25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
七、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1、外语;2、专业基础课,包括经济学(含社会主义经济理论60%和西方宏观经济学40%)或管理学(含管理学原理60%,西方微观经济学40%)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专业课。
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
八、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采取笔试形式,复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和外语面试。复试期间,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
十、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进行录取。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录取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我校研招办和导师所在院(系)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商学院:62288636,62288081; 经济学院:62288639,62288037,62288082,62288923; 金融学院:62288103, 62289313;保险学院:62288627;
财政学院:62288618,62288075; 会计学院:62288038,62288612;信息学院:62288896; 管理工程学院:62288623;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统计学院:62288923;马克思主义学院: 62288651
附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附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指定参考用书

文章录入:jijie071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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