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研信息及复习指导 新闻动态 | 报考指南 | 复试调剂 | 复习指导 | 院校导航 | 专业学位 | 经验心得 | 客服中心 | 投稿 | 合作 ·付款方式·联系方式·服务保障
考研专卖店 试卷笔记 | 公共课书籍 | 辅导班 | 专业教材 | 学习卡 | 下载免费资料 政治资料 | 英语资料 | 数学资料 | 专业课资料 | 其他资料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研
贵州民族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
山东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鲁东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
曲阜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广州中医药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2008年硕士研
青海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Q
导航: 易考网 >> 院校导航 >> 福建高校 >> 厦门大学 >> 文章正文
 >> 厦门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佚名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7 9:44:00     
[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请选择合适的字体颜色:

  厦门大学法学院是 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单位之一。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4、凡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为: ① 101 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或 203 日语 ③ 398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④ 498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其中,政治、外语考试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为全国联考。 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考试时间:约在 2007 年 1 月中下旬,准确时间请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三、参考资料

  政治、英语为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四、计划招生人数

  本年度计划招收105名(全部在厦门大学本部就读)。

  五、培养

  1.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实行住校全脱产学习。

  2. 课程按一级学科为主设置,体现高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的特点。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选修课 ( 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 和实践必修环节。其中,必修课有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3.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4.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5.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六、学位授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厦门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七、培养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招收单位委培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其培养费由委培单位或个人自筹承担。全程培养费暂定3.3万(以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的有关报名通知。

  厦门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b.xmu.edu.cn

  电子邮箱:nzsb@xmu.edu.cn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易考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易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易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广告业务 | 网站申明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