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充值卡 | 客服中心 | 投放广告
首页 | 考研信息及复习指导 新闻动态 | 报考指南 | 复试调剂 | 复习指导 | 院校导航 | 专业学位 | 经验心得 | 客服中心 | 投稿 | 合作 ·付款方式·联系方式·服务保障
考研专卖店 试卷笔记 | 公共课书籍 | 辅导班 | 专业教材 | 学习卡 | 下载免费资料 政治资料 | 英语资料 | 数学资料 | 专业课资料 | 其他资料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Q
导航: 易考网 >> 资讯中心 >> 报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最 新 图 文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六方面调整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
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
关于下达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批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策调整
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通
考 研 资 讯
新闻动态 考研新闻 热点动态 地方新闻
报考指南 考研常识 考研贴士 政策法规 考研大纲
院校导航 全国招生院校考研信息汇总
复试调剂 复试常识 复试指导 调剂点拨 录取调剂
复习指导 英语复习 政治复习 数学复习 专业课复习
  历史学 教育学 心理学 名师导航
专业学位 MBA EMBA MPA 医学考研网 GCT-ME MPH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会计硕士 在职考研
经验心得 考研故事 考研经验
考博专区 考博新闻 招生简章 复习指导 试题资料
全国考研资料地区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G甘肃 G广西 G贵州
 H湖北 H湖南 H河北 H河南 H黑龙江 J吉林 J江苏 J江西
 L辽宁 N内蒙 S上海 S四川 S山东 S山西 S陕西 T天津
 Y云南 Z浙江 Z中科院 教育学统考 心理学统考 历史学
 (全国资料由易考网提供,点击www.chinakao.cn发现更多)
 >> 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2)         
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2)
佚名 文章来源:·福建医科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7:30     
[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三、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分则二

  第九条 资格审查

  1、大学本科毕业,已获得学士学位;

  2、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成绩优秀;

  3、所申请临床医学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推荐;

  4、所在单位推荐(包括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推荐意见)。

  第十条 学位课程学习及考试

  1、学位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按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总的学习门数不少于七门。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自然辩证法

  英语(含公共英语、专业英语)

  专业基础课(2-3门)

  专业课(1-2门)

  临床医学科研方法

  (2)课程学习要求:所有课程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为合格。如有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3)课程教学管理:申请人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班学习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等课程;英语(含公共英语、专业英语)、专业课以自学为主,辅以导师指导、专题讲座。所有课程均由研究生处组织统一考试。

  2、参加全国考试

  从参加课程学习至提出学位申请,时间为三年。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之前必须通过以下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如未能通过以下科目考试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1)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临床科研训练,撰写学位论文

  1、申请人在通过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考试后,安排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本学科、专业临床医疗工作,同时进行临床科研训练,学会文献检索、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撰写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要求:

  A、学位论文为病例分析报告(含文献综述);

  B、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C、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D、申请人必须有一名我校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指导学位论文。

  (3)导师和教研室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结合临床科研训练,安排其累计有一个月时间临床带教本、专科实习生,并对其教学效果、组织和表达能力等给出书面评语。

  第十二条 考核答辩和学位授予

  1、考核答辩

  (1)申请人最迟于第三学年(从参加课程学习至提出学位申请)结束前二个月(每年5月份前)须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向所在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二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并领取《福建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申请表》、《福建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福建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申请人的考核、答辩申请经所在医院批准、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

  (2)学校按学科、专业聘请3至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的临床能力、学位论文分别进行考核和答辩

  。(具体考核答辩办法,参照《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规定》)。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

  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

  2、学位授予

  (1)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其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时,考核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作出建议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决议;由申请人所在医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申请人临床能力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考核答辩委员会应做出不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决议。考核答辩委员会将考核答辩结果报学位分委员会备案。

  四、其它

  第十三条 待遇与经费

  1、待遇

  (1)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临床工作期间,奖学金金额应与同年住院医师相等,不足部分由所在医院补齐差额;其卫生津贴、奖金等可参照同年住院医师的待遇,由研究生所在医院解决。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在临床期间的休假(寒、暑假)制度,一般应与同年住院医师相同,由各附属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学位期间的待遇一般仍与同级医师等同。

  2、经费

  (1)临床医学研究生的经费由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导师科研经费共同支出。

  (2)在职临床医师课程学习与学位申请的费用应由申请人及其所在医院共同支付。

  第十四条 组织与管理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实施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2、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负责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协调、咨询等工作。

  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处和各附属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分级管理。

  4、各附属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主管研究生教育与在职临床医师的继续教育,各学科还应有一名科主任负责组织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培养与考核及在职临床医师的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学校研究生处。

[1] [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易考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易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易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