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和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缺生源,且有部分公费名额。我校关于 调剂工作有如下规定: 1、 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以调 剂材料到齐的先后顺序分专业录取。先录取公费生,公费额满后再录取自费生。 2、 自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考生调剂网上申报,并发送 所需的调剂材料(我校接收调剂生系统已开通)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 沈阳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7年3月30日 附: 联系电话: 024-24680841 024-24680989 024-24680809(传真) 13591462318 13514257382 email:yuanxia_mail@yahoo.com.cn 联系人: 童昕 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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