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继续调剂部分优秀考生参加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调剂条件 1、普通应届、往届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者(不含成人专升本及同等学力考生); 2、参加全国200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B类考生最低分数线且2门业务课必须在90分(及格)以上的; 3、我院原则上只接收以下艺术学院的毕业生或参加其200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的考生: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二、调剂手续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4月10日。 2、调剂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调剂申请表(我院网上下载)、成绩单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院校证明)。 3、所有材料请寄我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53 联系电话:023-86181038 三、调剂申请审查 在申请时间截止后,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申请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 四、调剂相关事宜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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