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充值卡 | 客服中心 | 投放广告
首页 | 考研信息及复习指导 新闻动态 | 报考指南 | 复试调剂 | 复习指导 | 院校导航 | 专业学位 | 经验心得 | 客服中心 | 投稿 | 合作 ·付款方式·联系方式·服务保障
考研专卖店 试卷笔记 | 公共课书籍 | 辅导班 | 专业教材 | 学习卡 | 下载免费资料 政治资料 | 英语资料 | 数学资料 | 专业课资料 | 其他资料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Q
导航: 易考网 >> 资讯中心 >> 专业学位 >> 法律硕士JM >> 文章正文
最 新 图 文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2008考研新大纲公布 法硕联考增加物权法内容
辣评法硕排名前十的研究生院
考研参考:最需高学历十大专业之科学技术哲学
考研指导:法硕暑期复习高效攻略
法律硕士:非法律专业考生的明智选择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报考指南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新变化汇总
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中国法制史
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法理学
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刑法学
考 研 资 讯
新闻动态 考研新闻 热点动态 地方新闻
报考指南 考研常识 考研贴士 政策法规 考研大纲
院校导航 全国招生院校考研信息汇总
复试调剂 复试常识 复试指导 调剂点拨 录取调剂
复习指导 英语复习 政治复习 数学复习 专业课复习
  历史学 教育学 心理学 名师导航
专业学位 MBA EMBA MPA 医学考研网 GCT-ME MPH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会计硕士 在职考研
经验心得 考研故事 考研经验
考博专区 考博新闻 招生简章 复习指导 试题资料
全国考研资料地区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G甘肃 G广西 G贵州
 H湖北 H湖南 H河北 H河南 H黑龙江 J吉林 J江苏 J江西
 L辽宁 N内蒙 S上海 S四川 S山东 S山西 S陕西 T天津
 Y云南 Z浙江 Z中科院 教育学统考 心理学统考 历史学
 (全国资料由易考网提供,点击www.chinakao.cn发现更多)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进一步规范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且总分达到329分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由体检、笔试和面试三项内容组成。

第二条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到研招办网站下载自筹协议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认真阅读和填写,并于4月21日复试报到时交回研招办,如考生被录取为公费生该协议书自动失效。

第三条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二者之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四条 复试时间:4月21日8:00开始到研究生部指定地点报到,22日上午7:30时开始体检(需空腹、抽血化验),23日上午笔试,25日(周一)全天面试。

第五条 复试地点:笔试地点由研招办统一安排;面试地点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安排。

第六条 笔试试卷由法律硕士导师组命题,试卷分A、B卷。命题范围以联考指南为准,其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各10分,刑法学、民法学各20分;题型为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第七条 同等学力者加试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两科。加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每门课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录取时的否决性条件,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第八条 笔试评分实行集中阅卷制度,成立5名导师以上阅卷小组,严格按照标准答案评分,并于4月28日前将笔试成绩上报研招办。

第九条 成立二个专业面试小组和一个外语面试小组,专业面试小组由5名导师组成,外语面试小组由2名英语教师组成。

第十条 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具体分配结构如下:基础知识广度深度方面10分,思维语言方面10分,外语听力口语10分。专业面试导师对前两项进行评分,每个导师单独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外语听力口语由外语专业教师考核评分。参加复试的导师在《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上按人分项打分并签名,存放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备查。

第十一条 每个面试小组配备两名秘书,负责对面试过程作全程记录和核算分数。记录经所有参加复试的导师签字确认后存放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备查。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将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音像资料存放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备查。

第十二条 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00元。由考生于4月21日之前交到校财务处。

第十三条 按照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决定初录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并涉及到是否录取,同分考生另行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排序确定初录名单,加试范围与复试笔试一致。政治条件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决定初录考生的公费或自费身份。如初试成绩相同并涉及到公费或自费身份的确定,同分考生按初试各单科成绩分别排序,每科第一名积1分,第二名积2分,依此类推,四门单科积分相加,总积分从低向高排序,积分少者排名靠前;如积分仍然相同,则政治和外语成绩相加,分数由高向低排序,最终确定公费名单。

第十五条 初录名单确定之后,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硕士研究生复试表》,并由各参加复试的导师、法律硕士导师组组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分别签字后于4月30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法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二OO五年四月十四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易考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易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易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