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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05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国际关系… 文章来源:国际关系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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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05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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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硕士研究生需要具备的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报名时能提供在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可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等科目。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和我院招生体检标准,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

5、参加国际关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于本系统人员。

报名时间和手续报考我院的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初浏览我院校园网主页。

我院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关于单独考试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国际关系、英语专业有单独考试权。单独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国家不规定最低分数线,只受招生指标控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的1、2、3、4、5各项要求外,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由所在单位以及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只能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相同,初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的时间一致,且必须到我院参加考试。

参加国际关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于本系统人员。

我院接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世界经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等专业培养费为每学年壹万伍仟元,通信与信息系统、应用化学专业培养费为每学年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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