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从1983年起开始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导师队伍力量雄厚,由多学科著名的教授、学者专家60多人组成。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可对在职人员授予研究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同时每年招收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研究生课程进修生。
一、招收对象条件
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名额50人
三、专业设置
1.体育人文社会学;2.运动人体科学;3.体育教育训练学;4.民族传统体育学;5.应用心理学。
四、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日期:2006年5月22日~2005年6月15日(工作日)
报名办法:符合条件者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50元报名费。拟报名学员可到我院研究生部办理报名手续,外省、市的报名者也可将上述材料及报名费函寄我院研究生部。
五、录取办法
我院将根据申请人情况及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录取名单,并于6月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寄交其本人或单位。
六、学习及结业
课程进修生与在校研究生一起上课,对按所进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并修满学分者,颁发我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当年被录取的课程进修生报考次年我院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对通过考试者,我院将优先录取并承认其进修课程成绩。
七、学位申请
课程进修生取得结业证书,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工作实施细则》,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可向我院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信息可查询研究生部网站“学位”栏目内的通知或文件。
八、在学时间
课程学习须自入学开始三年内完成,学位申请自入学开始须在五年内完成。
九、收费
课程学习阶段学费8000元,开学前一次交清。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医疗费等自理。学员进入申请学位的论文阶段,将另行收取开题、指导论文与答辩费等费用。
汇款请寄首都体育学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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