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充值卡 | 客服中心 | 投放广告
首页 | 考研信息及复习指导 新闻动态 | 报考指南 | 复试调剂 | 复习指导 | 院校导航 | 专业学位 | 经验心得 | 客服中心 | 投稿 | 合作 ·付款方式·联系方式·服务保障
考研专卖店 试卷笔记 | 公共课书籍 | 辅导班 | 专业教材 | 学习卡 | 下载免费资料 政治资料 | 英语资料 | 数学资料 | 专业课资料 | 其他资料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Q
导航: 易考网 >> 资讯中心 >> 报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最 新 图 文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六方面调整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
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
关于下达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批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通知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策调整
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通
考 研 资 讯
新闻动态 考研新闻 热点动态 地方新闻
报考指南 考研常识 考研贴士 政策法规 考研大纲
院校导航 全国招生院校考研信息汇总
复试调剂 复试常识 复试指导 调剂点拨 录取调剂
复习指导 英语复习 政治复习 数学复习 专业课复习
  历史学 教育学 心理学 名师导航
专业学位 MBA EMBA MPA 医学考研网 GCT-ME MPH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会计硕士 在职考研
经验心得 考研故事 考研经验
考博专区 考博新闻 招生简章 复习指导 试题资料
全国考研资料地区导航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G甘肃 G广西 G贵州
 H湖北 H湖南 H河北 H河南 H黑龙江 J吉林 J江苏 J江西
 L辽宁 N内蒙 S上海 S四川 S山东 S山西 S陕西 T天津
 Y云南 Z浙江 Z中科院 教育学统考 心理学统考 历史学
 (全国资料由易考网提供,点击www.chinakao.cn发现更多)
 >> 北京化工大学港、澳、台招收研究生暂行规定         
北京化工大学港、澳、台招收研究生暂行规定
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分生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7:06     
[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大陆)大学相当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香港地区,只限于招收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的毕业生;

  考生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公费生(即国家计划内定向生);

  自费生(即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兼读生(即自费在职研究生。在内地(大陆)任职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可报考自费兼读生);

  奖学金生(由教育部为香港人士设立的奖学金资助,只限于香港人士报考)。

  3.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十二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4.报名地点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理工大学、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基金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但初试点必须与报名点相同。

  5.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在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设置的三门业务课及一门外语,均为笔试;报考博士生的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设置的二门业务课及一门外语,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方式由我校确定后通知。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上旬。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考核小组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七月初函寄考生本人。其中获教育部奖学金的香港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教育部函寄。

  四、入学

  新生于九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体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筹)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四年;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者,可获得学位。

  七、经费和待遇

  公费生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研究生相同,免交学费并享受公费医疗和研究生工资。自费生在学期间按当年的规定交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奖学金生除免交学费、享受公费医疗外,还可获得高于公费研究生工资的奖学金。

  八、其他

  1.已在内地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本科生、硕士生或在内地任职的港、澳、台人士,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均可按内地高等学校招收内地硕士生、博士生的办法报考,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或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政治理论课。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省新生还应办妥途经香港返回台湾的香港再入境手续。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当年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的有关文件为准。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易考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易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易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